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橋梁照明設計中的常見誤區(qū)

發(fā)布日期:2016-03-02
  誤區(qū)一:車行道路燈過多,影響功能照明效果

  城市中大多橋梁兼具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、行人通道的功能,甚至還有火車通行的鐵路通道。在這類橋梁的照明設計中,通常會延續(xù)道路照明的設計規(guī)范,將路燈從街道延伸至橋體,并貫穿整個橋梁。這種做法固然滿足了功能照明的要求,但同樣也給橋梁的整體照明效果造成了巨大影響。

  車行道視點是橋梁景觀的重要視點,而路燈照明又是保障行車安全的主要手段,那么怎樣才能既保證行車的安全,又盡量減少其對橋梁夜景景觀的視覺效果的影響呢?對于很多地標性的橋梁景觀,人們通常都會很重視它的照明效果,所以對橋梁本身的照明已經做了充分的考慮和設計。這些照明將橋體的結構元素,甚至細部構造通過燈光都已有所體現(xiàn),同時對道路路面也提供了一定的間接照明,而機動車本身也都具有自己的照明系統(tǒng),所以對于車行道上行駛的機動車而言,不會造成看不清路面的現(xiàn)象。

  為了體現(xiàn)街道照明的延續(xù)性,橋梁車行道的照明,通常采用和街道相同高度的路燈燈桿,由于橋梁的重要景觀部位通常都在道路路面以上,因此這個高度的燈桿就對機動車的上前方視點造成一定的干擾,先不論燈桿與橋梁本身的風格是否協(xié)調,其高度、密度及其產生的眩光,就已經破壞了整體的照明效果。即使在白天不開燈的情況下,緊密的路燈燈桿,也會不同程度地影響橋體在白天的景觀效果。

  完全取消路燈勢必降低車行道的亮度,為了彌補亮度不足而造成的安全隱患,可通過以下手段來解決這個矛盾:

  一是減少路燈數(shù)量和安裝密度。對于一些必要的路燈照明,可考慮在橋體上拉大路燈的安裝間距,以減少路燈數(shù)量和密度,使路燈造成的視覺影響最小化。引橋部分則可以采用逐漸拉大間距的方式,形成街道路燈到橋體路燈的過渡。

  二是降低燈具安裝的高度,例如采用踢腳燈、地埋LED等。過高的路燈將燈光投射到路面,其照明效率必然會大打折扣,而安裝在貼近路面的踢腳燈將燈光直接投射到路面上,不僅提高了照明效率,同時也避免了對上前方視點的影響,而且在地面形成了陣列感,使路面也具有一定的景觀效果。適量采用點狀地埋LED,在劃清路面分界線的同時,還對駕駛員形成了警示作用,提高了安全性。

  以上手段不僅減少了路燈對景觀效果的影響,還保證了行車安全,同時也降低了安裝難度和維護難度。減少燈具和采用低功率燈具還能夠降低用電量,使運營成本更低。

  誤區(qū)二:動態(tài)照明效果的濫用,造成光污染

  隨著LED照明的迅猛發(fā)展,當今的照明已經進入了動態(tài)照明時代。在橋梁照明的應用中,也不可或缺地采用了大量動態(tài)照明,使具有現(xiàn)代感、科技感的橋梁照明更加富有動感。但是人們往往忽略了重要的一點:相對于橋下的河流、橋上車來人往的車流、人流,橋梁本身是一個絕對靜態(tài)的景觀。橋下的水面再怎么平靜,也不會是絕對靜態(tài)的,它所產生的倒影不會紋絲不動。行走在橋面的車輛、行人更是匆匆而來,匆匆而去,其視點本身就是一個運動體,這時我們再為橋梁的照明賦予復雜且頻繁變化的動態(tài)效果,只會讓橋體的整體效果顯得眼花繚亂、混亂不堪。

  所以,對橋梁的動態(tài)照明效果,不是不用,而是建議少用,即使采用動態(tài)的照明方案,也應盡可能選用變化周期長、變化過程緩慢的效果,讓近臨者感到舒適,讓遠觀者有期待感。

  誤區(qū)三:色彩過多引發(fā)視疲勞

  LED照明的出現(xiàn),讓人們對燈光的顏色有了更多選擇,也讓照明的形式更加多樣化。如同商業(yè)建筑那樣,橋梁的照明也逐漸應用這一新技術,試圖讓橋梁的照明效果更加多姿多彩,更富有內容。

  但橋梁不是商業(yè)空間,也沒有商業(yè)建筑那么豐富的層次、多樣的體型。通常橋梁的外觀及結構都以簡潔、明快為主,以大氣、挺拔為主要風格,以這樣一種結構主體為基礎,強加上花花綠綠的商業(yè)氛圍,無疑是畫蛇添足之舉。

  一幅好的藝術畫作品,通常只用少量的色彩元素,許多優(yōu)秀的攝影作品甚至都是黑白色。對于橋梁的照明設計,我們應當以創(chuàng)作一幅藝術作品那樣對待。彩色的照明固然能給人一種內容感、新鮮感,但有內容并不代表有內涵,新鮮感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產生審美疲勞。

  橋梁是簡潔的、沉靜的,它不應該被城市喧鬧的商業(yè)氛圍所影響,它應該獨樹一幟。采用少量色彩的照明,甚至只采用多種色溫的白色燈光,能夠賦予橋梁這個特殊景觀更多內涵,也更加耐看。